列维纳斯与光:他者性与本体论 2022-01-18 16:31:56 #列维纳斯#本体论#现象学 列维纳斯与光:他者性与本体论 一、关于“光”的哲学隐喻 1. 柏拉图 当光消失的时候,事物的轮廓变得模糊。 我们也就缺乏对它的观察。 2. 尼采 我们缺乏对黑暗本身的洞察。 3. 列维纳斯 光的作用:光抹消了他者的“他者之纬度”,让他者归属于“我”。 光的本质:光就是那使得某物他异于我,却又好像是来自我处之物。 二、暗黑本体论与对话 对话的伦理要求 对话不能取消他者的特异性。 不允许采用任何超越对话者的视角。 ← 上一篇 科学研究的三种范式 下一篇 → 威廉·詹姆斯:彻底经验论与纯粹经验